国际货运代理法律风险研讨会在京举办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日前,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共同主办的首届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法律风险防范与争议解决研讨会在京举行。
货代协会秘书长刘学德表示,法制是完善营商环境的最好基石,法规是检验商务活动最好的尺度,依法是维护权利最好的保障。依法治理,规范行为,既关乎营商环境,也关乎企业利益。
中国海仲秘书长顾超表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海洋强国、交通强国建设任务的推进,国际货代行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风云变幻的国际贸易形势使货代纠纷大量发生,并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行业均亟须加大对高效、专业的仲裁争议解决机制的应用。中国海仲希望与货代协会一同拓宽服务功能,帮助行业和企业不断提高风险防范和争议应对能力,更深层次地保障和推动货代行业健康发展。
会上,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杨运涛分享了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新动态,介绍了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关于滞港费和滞箱费的最佳实践指南的编制背景、主要内容和滞港费、滞箱费在中国口岸的收取情况。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跃川围绕货运代理企业经营法律风险,剖析了准确认定货运代理合同法律关系的意义和困难,介绍了几种特定情形下货运代理合同法律关系的认定,包括FOB贸易下货代与国内卖方是否成立货代合同法律关系、转委托下货运代理合同法律关系的认定和承运人的订舱、签单代理的法律地位,最后提出了企业应根据需求和交易对象的不同情况,清楚约定与订约对象及有关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