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进并善用出口管制规则 增强风险识别和预判能力
走好高新技术企业合规之路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钱颜
近期,美国对华出口管制日益趋严。尤其是在推动产业发展、催生一系列高端技术的科技领域,中美竞争态势日趋明显。6月底,美国商务部以国家安全为由,将中科曙光和江南计算技术研究所等5家中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禁止它们从美国供应商采购零部件,力图遏制中国科技崛起的发展势头。
在日前举办的创新业务法律风险论坛上,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姝欐表示,在此背景下了解美国出口管制体制,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增强管制风险预判、预防能力,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航天十二院战略规划推进部负责人程敏认为,企业应善用无需申请许可、许可证例外和授权合格最终用户等出口管制条例规则。同时,任何涉及美国高科技产品进出口的公司成立ECCN(出口控制分类号)编码控制小组,定期学习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署最新法规,收集和审查进出口产品的ECCN编码以确保无违规风险。同时,升级内部软件系统,将ECCN编码审核加入订单审批流程,并在出口申报单据中列明全部产品的ECCN编码,做好文件归档工作备查。
中国科技企业在下载一些软件时,要注意相关规定。叶姝欐举例说,Google Play 管理中心曾公开表示,Google Play上的应用APP受美国出口管制规则限制。当有美国境外用户从服务器上下载软件时,美国政府会将其视为出口,需要遵守美国出口法律和关于加密软件的相关规定。此外,科技企业经常要用到的开放应用源代码(Open Source),也可能需要遵守出口管制法规。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曾明确指出,虽然开放应用源代码可被公众通过公开渠道获得,不受出口管制条例限制,但一个事项不会因为其包括开放应用源代码就被认为完全不受限制。
许可使用美国技术或软件的中国企业,同样可能属于美国出口和制裁限制的适用范围。“中国企业应评估其是否许可使用或经营美国技术或软件,以及是否会因此触发针对该中国企业的任何限制措施。”叶姝欐说。
中国境内的高新企业,也可能受到美国出口管制制度的影响。与美国出口商的交易是否可能存在障碍,出口物项是否受到美国出口管制制度的限制?从美国进口的货物,直接再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行为是否受到美国出口管制制度的限制?以上是国内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
叶姝欐认为企业对此不必过于担忧,因为美国供应商基本都了解出口商品是否受限于出口管制条例范围,中国企业的进口风险相对较小。但仍要做好风险排查工作,对于中国境内的企业而言,从美国进口货物直接或加工后再出口,应考虑该行为是否会受到美国出口管制制度的限制,并对相关风险点进行排查。
“先判断事项是否属于出口管制条例的管控范畴;如果属于,则需要结合商业管制清单查询物项是否对应某一ECCN编码。出口管制条例管控范畴内的事项,如果在商业管制清单中没有对应的ECCN编码,则属于EAR99(出口限制措施标记)范围。EAR99范围内事项的出口和再出口无需申领许可证,除非交易涉及禁运国家或受限交易方等。如果事项在商业管制清单中有对应的 ECCN 编码,则应结合商业管制清单中具体规定进一步判断管制条件。如果交易方和最终用途受限,又发往受限国家且无许可证例外的,通常需要申请许可证才能进行贸易。而即便对于无需许可证出口的情形,美国出口管制制度中也有一系列报告和记录留存的规定。”叶姝欐说。
在合规方面,叶姝欐建议企业预先进行合规准备、建立合规制度和体系,一旦被列入“清单”,企业有证据证明非“情节恶劣”,及时披露,争取减少罚金数额。同时,提前识别出口管制高风险事项(源自美国的原材料、半成品、技术、软件等),做好全球采购的布局。
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持续,不少专家持合则两利、斗则俱伤的态度,认为出口管制同样会损害美科技企业的利益。美国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日前发布的一项研究显示,若出口管制导致新兴科技领域出口下降20%,美国企业在第一年内将损失98亿美元的销售额和5.6万个工作岗位。若出口管制持续5年,美国企业的累计损失将高达563亿美元。
“美方对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出口管制,不能只着力于减缓对方应用和发展技术,也要顾及美国企业的利益,这种做法可能令美国企业收入减少,不利于美国企业提升竞争力。希望美方尊重中美企业开展高技术贸易与合作的意愿,维护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叶姝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