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建设要速度更要深度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特约评论员 荣民
从2013年我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落户上海,到2019年8月设立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和国务院印发新设6个自贸区《总体方案》,中国自贸试验区形成了“1+3+7+1+6”的布局,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经验落地。自贸试验区在承担起改革试验田角色的过程中,引领着我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进程。
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要深化完善基本体系,突破瓶颈、疏通堵点、激活全盘,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正因为过去6年里,原有的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在我国全力推进扩大开放的关键时刻,新一批6个自贸试验区又加入到其中,构建起东中西协调联动、陆海统筹发展的全方位和高水平区域开放的全新局面,自贸试验区建设按下“加速键”。
自贸试验区的建设不光要拼速度,更要比深度。作为制度创新的试验田,自贸试验区就要侧重于制度创新上的探索与尝试,通过相应的实践,创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示范效应,这也是自贸区在制度创新上的优势所在。自贸试验区要追求制度创新,就要灵活运用好试点赋予的经济管理权限,积极发挥自主性和能动性,不应当也不能够仅仅是经过简政放权而带来的“政策洼地”,恰恰应当是通过大胆闯和大胆试对过往管理体制、社会治理、经济社会融合进行着力变革从而形成“创新高地”。
自贸试验区要利用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结合自身在区位和产业方面的先天优势,努力实现区域内各种有效社会经济资源和高端生产要素聚集的优势叠加,力促自贸试验区建设跑出“加速度”。要结合单个产业开展定制化、个性化的制度创新,在市场准入、证照分离、金融创新等多个领域推出结合本地特点和具有制度创新意义的优化措施,做更加细致的差别化探索,尤其要在财税、土地、人才等方面推出多重利好政策,把“先行先试”的任务落到实处。
金融业作为我国开放的重要领域,也是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发力点。自贸试验区努力把金融创新作为重点,就能在实现金融扩大开放中为经济贸易发展贡献更多活力。近期,中央推出了多项金融业对外资开放的举措,这些政策既是全国适用的,更是自贸试验区在此基础上加大执行力度的落脚点。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承担着比其他地区更重要的金融创新探索任务的同时,包括新设的6个自贸区在内的全部自贸试验区都要主动在金融业创新方面出实招,全面清理过往金融领域的限制措施,落实好负面清单承诺,选择国家战略需要、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开放度要求高但其他地区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金融领域,建设一批更高开放度的功能型金融平台,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过程中既要结合自贸区本身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更应该在制度创新中充分发挥区内各个经济主体的积极性。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不仅仅是政府管理体制的创新,作为政府进行制度创新的推动者和合作者,各类经济主体对制度创新成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才是衡量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的主要标准。只有牢牢地紧扣为各类经济主体服好务这个关键点,才能真正地找到制度创新的切入点,才能用制度创新成果引领各类经济主体健康发展,才能让各类经济主体不断成长,把优化市场营商环境这一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加强顶层设计、谋划大棋局,既要谋子更要谋势。”随着自贸试验区建设向纵深发展,需要更多瞄准下一轮新兴产业的发展,关注经济贸易功能的开拓和新旧动能的转换,要加强各自贸试验区的联动,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重大战略服务,探索一体化的开放创新模式,切实让自贸试验区在加速建设中发挥其创立的意义和目的,为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当好“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