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预警
来源:中国贸易报
印尼对进口蒸发器 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日前,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了印度尼西亚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蒸发器作出保障措施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以从价税形式实施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具体如下:第一年为17%,第二年为15.5%,第三年为14%。
应印尼企业5月15日提交的申请,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蒸发器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5年至2018年。
菲律宾终止对进口大米的保障措施调查
近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菲律宾代表团于10月17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菲律宾调查机关决定终止对进口大米的保障措施调查。9月11日,菲律宾对进口大米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