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营商环境建设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钱颜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6年来,中国与沿线各国经贸往来日益频繁,合作成果十分丰硕。”近日,在昆明举办的2019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论坛上,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致辞表示。
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8年,中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超过6万亿美元,年均增长率高于同期中国对外贸易增速,占中国货物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27.4%,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约900亿美元。
对于“一带一路”倡议,南亚联盟工商会副主席昌迪·拉杰·达卡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是经济全球化进入新阶段的强劲动力和重要标志,可以加强区域供应链网络,降低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降低进口成本。“一带一路”倡议强调共享合作成果,促进自由贸易,促进中国和南亚、东南亚国家之间的商业活动。
今年8月,中国新设立了包括云南在内的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至此,我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容到18个。11月4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取得重要进展,除印度外,15个成员国已经结束全部文本谈判和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谈判。
“这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深化经贸合作提供了新机遇、新空间、新动能。”卢鹏起说。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推进,中国与南亚、东南亚经贸合作日益加深,经贸往来日益频繁。随着澜湄合作、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等项目建设不断推进,云南与南亚、东南亚区域的经贸合作保持旺盛的发展势头,进入最活跃、最富有成果的阶段,合作将获得更强大的动力和更美好的前景。”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王树芬表示,近年来,云南立足自身区位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不断深化与周边国家和省市的经贸往来,建立了一系列包括双边、多边在内的形式多样的沟通合作机制。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是打造“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的重要通道,是建设联结南亚、东南亚大通道的重要节点。
近年来,南亚、东南亚国家与中国的经贸合作发展迅猛。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与南亚国家进出口总额达1401.4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0.5%。云南省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到与南亚和东南亚的合作,截至目前,已在南亚、东南亚国家投资超过100亿美元。但各国在法律体系等诸多方面存在的差异,阻碍了贸易、投资的发展。
卢鹏起建议,不断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和实践,共同发挥仲裁与调解在国际营商环境中的治理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双边解决服务,为优化“一带一路”营商环境,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发挥重大作用。
王树芬建议,进一步发挥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论坛的平台作用,推动论坛成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各国政界、商界、法律界、学术界、企业界进行交流、合作的高峰会议;进一步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开展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贸易投资争端解决法律制度的研究,推动建立非政府组织性质的国际商事争端预防解决机制,积极培育并完善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争端服务保障机制;制定出台符合自贸试验区实际又有创新的跨境商事仲裁服务机构和相关机制建设,推动昆明成为最受南亚、东南亚国家青睐的国际仲裁调解中心。
卢鹏起透露,近期,中国国际商会牵头,联合新加坡及缅甸等30余个国家的50多个商协会等,共同发起成立了一个非盈利、非政府间的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目前,该组织已进入登记促进实体落地阶段。
会上,还举行了中国贸促会自贸协定云南服务中心揭牌仪式,以进一步发挥中国贸促会的优势,积极配合自贸协定推广的实施工作,全面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中国贸促会长期致力于促进国际贸易,促进双向投资和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在67年的贸促实践和发展历程中,先后设立多个专业机构、开展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成为中国涉外商事海事、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等领域的先行者、拓展者和引领者。
云南是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为加强全国贸促系统之间的横向联系,充分发挥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优势,会上,云南省贸促会与厦门市贸促会签署了《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