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发布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记者 江南)自2020年1月1日起,《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将正式施行。这是海仲委服务“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在数字化争议解决需求迅猛增长、智能化争议解决手段发展逐渐成熟的当下,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海仲委努力适应互联网等新经济新业态发展需要,依托互联网技术,建立网络化的案件管理系统以及与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等平台对接的仲裁平台,研究探索线上仲裁、智能仲裁,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
面对全球化的技术革新,海仲委从2017年起开始部署,精心研究网上仲裁场景下存在的各项法律问题,精细部署区块链存证等技术实现对电子证据的精准认定及场景应用,以期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快速的互联网争端解决方式。在近3年的归纳、总结和研究分析各项研究成果和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网上仲裁规则》。
该规则明确了网上仲裁的受案范围,不仅解决签订和履行行为全部在互联网上完成的在线纠纷,也解决部分签订或履行行为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纠纷。
根据规则,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仲裁庭另有决定,仲裁庭对网上仲裁案件进行书面审理,当事人不必旅途奔波,“足不出户”也能尽享经济、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
除此之外,规则“快速程序”专章规定,争议金额不超过50万元,或者争议金额超过50万元但经当事人共同约定或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可适用快速程序。快速程序中,选定仲裁员,仲裁员的回避、答辩、反请求等时限缩短至收到仲裁通知后的3日、3日和5日、5日,裁限也缩短至1个月,相较普通网上仲裁程序快了一倍。
今后,海仲委将智能贴合新时代用户群体需求,辅以创新科技应用,极大优化当事人仲裁体验,并推动争议需求与争议解决方式的产业链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现代服务业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