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可举办各类必要会展活动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日前,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省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意见提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强化行业、系统管理,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日常行业监管范畴,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继续加强联防联控、统筹调度,强化对基层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意见提出,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员工宣传教育和健康监测,按照相关防控指引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武汉市可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经严格评估,视情逐步稳妥有序开放室内游泳馆(池)、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等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馆或体育场馆部分区域。(刘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