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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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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家保护中心对中外企业同等保护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目前,我国已布局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33家,涉及18个省(区、市),覆盖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20多个产业。”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

张志成介绍说,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进展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严保护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立法方面,推动健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目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其中明确建立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二是大保护的机制更加健全。持续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不断拓宽仲裁调解维权渠道,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将重复专利侵权行为等6类严重失信行为纳入联合惩戒范畴。三是快保护的体系建设更加完备。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的质量和效率。2019年底,高价值专利的审查周期已经压缩到了17.3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已经压缩到了4.5个月。在全国已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33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四是海外的维权援助更加有力。积极加大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力度。

近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吸引着大量的外资、合资企业入驻。对此,张志成表示,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一直秉持同等保护的原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也不例外,对各类企业都是实行同等保护,包括在华的外资、合资企业。只要注册地在各保护中心服务的辖区内,所处的产业技术领域又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产业服务范围,均可以自愿在保护中心备案,享受同等的服务,得到一体的保护。(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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