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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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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忽略赏罚分明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张凡

“要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和吸引外商外资的重要抓手,紧紧抓住不放……营商环境会极大影响生产力和竞争力。”李克强总理在7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的这番话,很快就得到印证:今年前6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4721.8亿元,同比下降1.3%(不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下同),6月当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1170亿元,同比增长7.1%;二季度实现同比增长8.4%,外商投资预期和信心稳定趋好。

取得这样的成绩,与我国近年来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密不可分。但需要注意的是,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意味着中国不仅要加大力度保护在华外企的合法权益,当然也要建立合理的惩罚机制和科学的退出机制。尽管我国出台了外商投资法,其中有各项明确规定,但一提起优化营商环境,备受关注的是“最多跑一次”、“多证合一”、减税降费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到赏罚方面的内容鲜有谈及。

因此,我们有必要在营商环境问题上旗帜鲜明地提出赏罚分明的观点,并进一步落到实处。当前,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动荡,逆全球化潮流涌动,美国政府无理打压中国企业,加之一些美国政客鼓吹“脱钩”论调,这在给一些国家树立了反面典型的同时,也试图动摇外商在华投资的信心,以达到其“去中国化”的目的。正如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所言,我国要以高水平开放反制逆全球化、以改善营商环境反制“撤资论”、以超大市场的吸引力反制“脱钩论”,加快形成于我有利的国际经济大循环。笔者认为,在这种严峻的兴衰大势下,我们应该在相关法规下明确赏罚分明,以达到既保护中企海外利益,又提振外资在华投资信心的目的。

我们知道,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常常会强调优惠条件或者奖励条件,但这远远还不够,因为这并没有起到树立典型的作用。就目前情况而言,树立正面典型,引导外资企业更好在华投资并不是很难。例如,一些在华外企长期注重履行社会责任,平时在捐资助学、扶贫、环保等方面都有积极作为,尤其是在今年中国抗击疫情时,一些外资企业捐款捐物,帮助中国渡过难关。像这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行善举的企业,政府应当予以表彰。

与此同时,随着世界政经格局的变化,另一类典型也会逐渐浮现出来。需要声明的是,我们欢迎各国公司来华投资、与中国公司展开合作,这是双方市场需求决定的。但在美国政客不断推动“脱钩”的压力下,在华外企必然面临着多种选择:有的企业坚定在华继续投资的步伐,并持续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本地化,针对这种情况,当地政府可提供相关支持;有的企业可能会被迫搬离中国或被迫与中国企业中断合作关系,待局势向好之后,中国企业可继续与这些企业合作;若有企业趁机落井下石,甘当某些政客的马前卒、急先锋,对于这种吃中国饭、砸中国锅的企业,我们要坚决依法打击。

在当前形势下,我们如果能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更加注重赏罚分明,就能更好激励外企在华投资,规范外企行为,从而为我国在大变局中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格局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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