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实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一本通”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记者 陈璐)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梳理整合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现有法规,形成《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7日。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产业部副主任卞永祖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外汇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因疫情的蔓延,诸多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生存面临冲击。若业务减少,在经营成本不变的情况下,会举步维艰,将原来的管理规定合并同类项的方式,可减少业务程序,便捷办理过程,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征求意见稿》共八章二十二节一百九十条,覆盖企业、个人、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市场主体所涉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此外,为实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一本通”,并同步废止30件法规性文件。《征求意见稿》主要是精简部分材料,优化部分业务流程,不涉及现行政策的实质改动和调整。
此外,卞永祖还强调,由于外贸业务类型及复杂程度不断增加,为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和修订了一系列经常项目外汇政策。此次修订在没有改变基本逻辑的前提下,将不同业务类型归如一个业务流程之中,有利于推进贸易便利化。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7月中旬,外汇局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该《目录》提到,截至6月30日,现行有效的主要外汇管理法规有219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