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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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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营商法律环境大讲堂第一期举办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日前,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举办的大陆营商法律环境大讲堂第一期举行。此次活动恰逢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之际,对于增强两岸市场主体信心、推动两岸营商环境建设具有促进作用。

贸仲委、仲裁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表示,让广大台商准确把握大陆投资经贸政策,用法律手段进一步提升化解争议风险的能力,是举办本次系列讲座的初衷。仲裁中心是唯一主要处理两岸经贸争议的全国性仲裁机构,成立以来,成功化解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涉台经贸争议,建立了涉台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涉台法律查明机制,创立了海峡仲裁论坛,参与主办海峡法学论坛等两岸间重要法律活动,并在参与两岸仲裁活动中发挥着积极作用。王承杰表示,贸仲委和仲裁中心将充分发挥仲裁定纷止争的作用,以独立公正高效的仲裁服务为两岸企业争议解决作出不懈努力。

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法规局张万明演讲时系统阐述了大陆对台商在大陆投资兴业的投资导向和主要政策,深入梳理了台胞在大陆经商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透彻剖析了台胞在大陆经商涉及的行政和司法问题,概要介绍了有关部门关于鼓励保护台商的具体政策规定,以及两岸协议中涉及台商来大陆投资经营的规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权益。

他表示,大陆已经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涉台法律法规作为整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已经形成体系,可以涵盖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兴业的相关法律问题,可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兴业提供法律保障。张万明还深度分析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详细解读了台商投资的属性、特殊情况下对台湾同胞投资者的投资依法征收的补偿、享受同等待遇和优惠待遇、法律适用、隐名投资、台湾投资者投资财产等合法权益转让继承、经第三地转投资、争议解决等重点问题。

张万明还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等有关部门服务台商的针对性措施,解读了知识产权、司法互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他表示,这些都为两岸交流互助构筑了良好的机制,为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保障。张万明还简要介绍了国台办等部门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一系列措施。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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