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2020年9月24日 星期四 返回版面目录
来源:中国贸易报
日前,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于9月17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润滑油以到岸价(CIF)征收附加税的形式实施保障措施,预计自2021年1月起生效,有效期为4年。具体税率如下:第一年为19%,第二年为18%,第三年为17%,第四年为16%。涉案产品为用于维修汽车发动机或工业机器的润滑油。涉案产品的主要进口国为南非、阿联酋和埃及。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