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正式成立
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提供新选项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伟伦
作为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项目之一,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以下简称争端解决组织)10月15日在北京正式成立。
中国贸促会会长高燕、副会长卢鹏起、中国国际商会秘书长于健龙出席成立大会。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政协社法委、最高法、外交部、发改委、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中国法学会等相关部门代表,争端解决组织各会员单位代表等参会。
高燕在成立大会开幕式上表示,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日益密切,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很多,各国工商界对法律风险预防和争端解决提出更高要求。争端解决组织落地后将独立运营,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致力于为国际商事主体提供从争端预防到争端解决的多元化、一站式、全链条商事法律服务。中国贸促会作为争端解决组织推动者,倡议加强共商共建共享,为国际商事主体提供高品质商事法律服务,为国际工商界的美好未来、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作出更大贡献。
据介绍,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是非政府间、非营利性国际组织,由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联合来自亚洲、欧洲、非洲、北美洲和南美洲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5家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高校智库等共同发起设立,会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开放性和专业性。
其宗旨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高效便捷、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该组织在广泛代表工商界诉求的同时,将在吸收借鉴现有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经验的基础上,为商事主体提供从争端预防到解决的全方位服务,为贸易畅通与投资便利化搭建新平台,为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提供新选项。
对于该组织今后的运行,高燕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共商,提供沟通交流;二是加强共建,推动共同发展;三是加强共享,实现合作共赢。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二级巡视员丁伟鸿宣读争端解决组织成立批复。争端解决组织理事长、中国国际商会秘书长于健龙宣读争端解决组织首次会员大会有关决议。
争端解决组织的成立收到来自联合国贸法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国际民航组织、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南亚联盟工商会、非洲工商会联盟等国际组织的贺信和贺辞等。他们表示,各方共同发起成立这一组织意义重大,反映了全球工商界对公平公正高效争议解决服务的追求。争端解决组织将为各方增进共识提供新的平台,惠及全球范围内的工商界,服务相关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表达了希望与争端解决组织开展交流合作、共同发展的意愿。
争端解决组织还收到10多封境外发起人所在国(地区)政要贺信。新加坡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保加利亚第44届国民议会经济政策和旅游业常设委员会主席卡涅夫,南非司法和宪法发展部副部长杰弗瑞,孟加拉商务部部长芒什,巴西圣保罗州州长多利亚等均在贺信中表示,争端解决组织的成立值得庆贺,它将为全球工商界在争端预防和解决领域提供新的选项,有力推动全球贸易和投资发展。
特邀嘉宾演讲环节中,外方发起单位代表全球贸易协会主席艾伟德、墨西哥对外贸易投资科技委员会副主席莱希、印度律师协会主席库玛尔、哈萨克斯坦投资合作局局长艾登,以及中方发起单位代表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分别发表演讲。发起单位代表均表示,将在本国工商界、法律界广泛推介争端解决组织的相关服务,共同致力于该组织发展壮大。争端解决组织副理事长、欧中友好协会主席德里克·沃恩主持特邀嘉宾演讲环节。
争端解决组织秘书长、中国贸促会法律部部长刘超主持闭幕式。争端解决组织名誉理事长张月姣、理事长于健龙分别发表总结讲话,均表示在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多边主义受到挑战的大背景下,争端解决组织的成立体现了全球工商界对合作、发展、共赢的争议预防和解决服务的共同愿望,希望未来各界携手并进,将争端解决组织建设成一个具有全球知名度、广泛影响力和国际公信力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成立大会上,还同时举办了争端解决组织揭牌、官方网站发布、图像标识发布等启动仪式。
(相关报道见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