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本市场将向全面制度型开放转变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璐
“证监会将站在新的起点上,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在稳步放开跨境投融资限制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规则的深层次对接,不断增强政策的可预期性和稳定性,推动中国资本市场从局部管道式开放向全面制度型开放转变。”近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联合各组委会成员机构举办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表示。
据悉,去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10月23日,深港ETF互通正式开通。首批互通产品中,嘉实恒生中国企业ETF、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ETF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恒生嘉实沪深300指数ETF、南方东英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ETF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一系列具体的开放举措来看,几乎涉及中国金融的方方面面,而且明确了时间表和具体指标,表明了中国金融开放并不是一句口号。
“在现有沪深港通、QFIIRQFII、ETF互联互通等方式基础上,研究推出更多外资参与境内市场的渠道和方式。”方星海强调,要着力解决国际投资者有关顾虑,提高A股在明晟等国际指数中的纳入比例。研究完善沪伦通制度,使其覆盖欧洲主要资本市场。拓展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入市渠道。进一步扩大期货品种对外开放范围,更好满足境外实体企业和投资机构风险管理需求。制约我国资本市场更快更稳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是机构投资者占比还不够高,而更多地引入境外成熟机构投资者是一条见效快的途径。要建立健全境外企业在境内市场发行CDR、在境内第二上市等制度,为我国资本市场引入更多优质上市公司。
据悉,目前,已有8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获批,首家外资全资基金公司、首家期货公司成功落地。方星海指出,“外资私募基金公司进入我国已形成趋势,在上海聚集尤其集中。欢迎更多外资机构前来展业,拧紧中国与世界共同发展的利益纽带。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内外资证券基金机构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支持优质机构与客户一起走出去,提升跨境服务专业能力,更好满足企业跨境投融资需求。”
苏培科认为,中国金融业开放和发展是好事情,但中国金融业在对外开放时,也要对内开放,不能只示好外资而抑制内资开设金融机构,只有对内开放充分竞争后,对外开放时国内的金融机构才具有竞争力。毕竟金融资源是一国经济的命脉和核心,只有国内金融机构充分竞争和合规化发展,才会不惧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
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必然要求加强国际监管合作。 方星海认为,开放的幅度和水平、开放中能否实现市场稳定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管能力,特别是跨境监管能力的提升。未来,还要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建立健全数据通报、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跨境监管合作和执法机制,为实现更高水平开放提供坚强保障。
“人民币国际化需要中资金融机构和人民币资产走出去,否则‘一带一路’、参与全球治理等宏大愿望很难获得本国金融的充分支持。因此,改革开放中国金融市场非常必要,引入外资金融机构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倒逼国内金融机构加速发展。”苏培科称,但在监管层面,中国金融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人才方面还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