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产局和欧洲专利局联合公报——
PCT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12月启动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钱颜
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发布了联合公报,表示将启动为期两年的试点项目。根据该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和居民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以英文提交的国际申请,将可以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
记者了解到,该试点项目将于12月1日启动,针对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作为受理局提交的PCT申请,第一年的最高申请总量为2500件,第二年为3000件。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指出,中欧两局的PCT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是两局全面战略合作不断深化的一项重要成果,将为申请人在欧洲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便利。
欧洲专利局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也表示,这是欧洲专利局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合作中的历史性时刻,同时,这也表明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欧洲专利局高质量工作的信任。欧洲专利局致力于为中国和全球的申请人提供最优的服务,对能够成为中国申请人可选择的首个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外的国际检索单位感到非常荣幸。
对于我国企业来说,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能起到很好的知识产权保护作用。华源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李信告诉记者,对于华为、小米这种国际企业来说,只有在海外市场获得足够多的专利认可,并将专利转化为价值,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
据了解,从申请费用角度方面,在试点项目的过渡阶段,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且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国际申请,申请人应直接向欧洲专利局以欧元缴纳国际检索费。在不久的将来,试点项目计划实现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国际申请时直接以人民币缴纳国际检索费。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或居民且国际检索由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做出的国际申请的国际初步审查请求,应向欧洲专利局提交,并根据PCT第二章直接向欧洲专利局缴纳相关费用。
欧洲专利局为申请人提供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对发明的可专利性给出清晰的评估意见,从而为申请人及时地判断是否根据PCT条约进入各国家或地区阶段(特别是欧洲地区阶段)提供基础。另外,持有欧洲专利局出具的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且希望加快申请进程的中国申请人,可以提出早期审查请求,提前进入欧洲地区阶段,而不需要进行欧洲补充检索。
李信表示,申请人需要对国际检索报告进行认真分析,并根据报告意见及时调整自身的专利布局方向。如检索报告认为申请专利不具备新颖性,那么可以考虑撤回或终止该申请。除了专利价值外,企业还需考虑技术的市场价值、对企业长远规划的影响、自身的需求和花费成本、竞争对手的行业动态等,综合对专利申请进行评价。
除了早有规划的大企业外,中小企业也应把握好PCT专利申请机会,增强知识产权实力,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
“当前很多中小企业还停留在哪儿有钱赚往哪儿走,先走出去后做规划的层面。PCT制度不仅关系到产品能否在有关国家取得强势的专利保护,也关系到企业产品打开销路后,能否在商业上取得预期成功,且不受法律纠纷影响。”李信表示。
李信介绍说,当前我国很多地区给中小企业申请PCT专利提供了政策支持,如为鼓励PCT专利申请,针对企业和个人都设置了资助金额,对维持5年或10年以上、具有较好市场价值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给予专利维持费资助。这类政策给中小企业海外专利布局提供了有利条件,希望我国中小企业,能够抓紧把握这一有利时机,加强对自身知识的保护,迅速在海外市场发展壮大,完成由知识到经济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