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2020年12月8日 星期二 返回版面目录
来源:中国贸易报
日前,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聚丙烯薄膜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马来西亚和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分别为6.36%至18.60%和5.76%至29.95%,进口涉案产品对印度尼西亚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并且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建议对中国和马来西亚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