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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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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能唤醒京东天猫唯品会吗?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钱颜

每年到了购物节的时候,消费者都被平台上宣传的优惠力度吸引,踊跃购物。但也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出如今的营销手段越来越复杂,又要求付定金,又要求付尾款,到手后感觉优惠折扣并不如商家所言。

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针对“双十一”前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问题,根据价格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有关线索,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杭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猫)、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唯品会)三家企业开展自营业务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年12月24日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作出处罚决定,对上述三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接到通知,真诚接受,积极整改。”三家企业都用这种三段式的表达对此事作出了回应。50万元对电商巨头而言不足挂齿,但这一处罚有敲山震虎的意义,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电商行业监管的信号,此后电商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会受到遏制。也有人称,或许电商行业的噩梦来了。

根据《价格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同时,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正是依据这两条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此次行政处罚。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电子商务行业的监管力度,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也宣布对电商巨头阿里巴巴“二选一”等涉垄断行为立案调查,这些举动预示着不正当竞争将长期成为悬在电商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为了让市场保持良好有序的状态,或许将来针对电商企业不同违法行为的处罚会越来越重。

是消费者的感觉错了,还是电商巨头们耍了手段、玩了套路?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总局这次出手,是应该鼓掌叫好的。京东、天猫、唯品会被罚50万元一事,给所有电商企业提了个醒,不仅要遵从诚实信用原则,自觉终结套路经营,实打实地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实惠,也要加速管理合规的脚步,只有注重深层次的品质与服务竞争,企业才能走得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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