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2021年3月18日 星期四 返回版面目录
来源:中国贸易报
认为商标“雷军电动”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相关企业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潍坊瑞驰公司停止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并消除相关影响。同时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40万元。
一审宣判后,潍坊瑞驰公司提出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记者今日从法院了解到,该判决现已生效。(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