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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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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政策落地提升 海南自贸港建设能级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谢雷鸣

4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等20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28项政策措施。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在日前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通知》主要体现出紧扣先行先试、突出海南特色、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三个特点,“贸易自由便利是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的核心内容。20个部门印发实施《通知》,体现了各方共识。”

“海南是我国首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之一。”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副司长王东堂介绍说,自2016年试点以来,商务部支持和指导海南探索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既支持海南全面落实试点总体方案有关开放便利举措,也支持海南开展差异化探索。

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孙世文表示,《通知》体现了国家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海南将切实履行自贸港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好贯彻落实,抓住政策落地的重大机遇,加快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化为重点的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

据了解,此次《通知》围绕促进海南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又提出15项务实举措,主要涵盖扩大服务领域开放和行业准入、发展特色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加强服务贸易领域的国际合作等三个方面。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白明认为,《通知》的出台是一次政策细化的过程,《通知》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总体设想铺设了一条具体的实施路径,使海南方面围绕自贸港建设这一目标有了更明确的方向和更加有力的抓手,“围绕这些目标,海南方面就明确了怎么做,这些做法将是有根有据。也就是说,在框架范围内,海南方面可以大胆试、大胆改、自主闯。”

“贸易自由便利化是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重要体现,海南建设自贸港,必须要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从而采取相关措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蓝庆新表示,《通知》提出的创新举措,直接提升了海南自贸港建设能级。这使得海南自贸港能够以高水平贸易便利化的政策和制度吸引国际国内资源,更好地发挥制度优势,成为国内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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