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检明确窝藏、包庇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窝藏、包庇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及有关司法认定问题予以明确,该司法解释自8月11日起施行。依照解释规定,故意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以证明犯罪的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以包庇罪定罪处罚。
在明确包庇罪入罪标准时,解释根据司法实践情况,将包庇行为的具体手段细化为三种情形:一是故意顶替犯罪的人欺骗司法机关的,即实践中常见的“顶包”。二是故意向司法机关作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证明,以证明犯罪的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犯罪的人所实施行为不构成犯罪的。三是故意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以证明犯罪的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张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