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商事法律合作 共谋发展大计
——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在南宁举办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毛雯
第18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框架下重要活动之一的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近日在广西南宁举办。本届研讨会以“RCEP背景下的法律服务新机遇”为主题,由中国贸促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东盟10国国家工商会共同主办,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秘书处承办。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少刚、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老挝国家工商会常务副主席塔农鑫(线上)出席研讨会并致辞。来自中国和东盟国家的1800余名工商界代表、法律专家以及各界代表,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研讨会。
张少刚在会上表示,中国贸促会将发挥上接政府、下联企业、沟通内外的独特优势,通过编写应用指南、组织能力培训、优化签证服务等多种渠道,做好RCEP的宣传推广,加强对RCEP相关政策的研究,嵌入自身在经贸摩擦预警、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合规咨询等方面的优质资源,提供一站式、多元化、全链条的商事法律服务,真正把中国政府为企业精心定制的“优惠券”发到企业手中,助力政策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黄海龙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随着区域的经济一体化大市场的加快推进,依法妥善化解在此过程中产生商事争端、平等保护区域成员国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已成为RCEP各成员国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并给中国与东盟商事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带来了新机遇。
2020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为全球经济带来信心和希望。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大市场的推进,依法妥善化解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商事争端,平等保护区域成员国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已成为RCEP各成员国面临的重要课题。同时,成员国之间对外贸易的活跃,企业之间贸易往来的提振必将带来法律服务需求的剧增和法律服务的新机遇。
在此背景下,与会嘉宾围绕RCEP签署后国际经贸规则变化与应对、国际商事法律合作的新途径、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合作的新机遇、企业跨境投资与国际贸易合规的新变化、法治化国际营商环境的新举措等商事法律领域国际热点进行全方位探讨。
本届法律研讨会成果丰富。中国贸促会和老挝国家工商会签署《成立中国—老挝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备忘录》,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广西贸促会签订《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举行广西国际商会驻新加坡、马来西亚商事法律服务点揭牌仪式,并发布《RCEP背景下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同机制研究白皮书》。
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自2014年举办以来,一直致力于共建商事法律合作机制,为推动中国和东盟商事法律领域的平等交流与友好合作付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通过了《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共同宣言》《中国—东盟商事联合调解合作协议》《中国—菲律宾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备忘录》《中国—越南商事法律合作备忘录》等成果性文件,发布《“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报告》(覆盖越南、老挝、菲律宾、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已成为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商事法律有效供给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