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贸易监管体制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方栓喜
随着全国首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海南的实施,率先全国建立高水平服务贸易监管体制,不仅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意义重大,而且对全国探索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具有全局性意义。着眼于提升海南服务贸易流量与风险防控能力,适应封关运作后形成以服务贸易为主导的产业特色,海南有条件率先全国建立高水平开放的服务贸易监管体制,为我国对接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探路。
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贸易监管体制,要以最大限度保障服务贸易自由便利为原则。2021年1-7月海南服务进出口156.53亿元,同比增长68.47%。其中,进口111.03亿元,增长68.96%;出口45.50亿元,增长67.30%。截至2021年7月中旬,海南实际利用外资达到9.5亿美元,现代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达8.6亿美元,占全省总量的90%。率先全国建立高水平服务贸易监管体制,就是要从制度上确保海南服务贸易流量持续扩大,打造全国服务贸易开放新高地。
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贸易监管体制,要以促进形成服务贸易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率先全国建立高水平服务贸易监管体制,就是要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和服务业市场开放度,争取到2025年,海南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将分别达到1200亿元、3500亿元、1500亿元,占当年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将达到12%、35%、15%以上。
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贸易监管体制,要为全国落实RCEP经贸规则,支持开展CPTPP规则的压力测试探路。率先全国构建高水平开放的服务贸易监管体制,就是要把握服务贸易成为全球经贸规则重构焦点的新形势,借鉴新加坡、中国香港等监管标准与规则体系建设经验,尽快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服务贸易监管标准、规则体系,使海南自由贸易港能够在我国落实RCEP协定,加入CPTPP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中加快形成跨境服务贸易监管新模式。2021年版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突出了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下的跨境服务贸易开放,在这些方面加快形成有效的监管模式。要创新跨境交付模式下的境外服务贸易监管,根据不同服务贸易内容确立对境外服务的认可标准,允许经认可的服务贸易提供商远程为自由贸易港内居民和企业直接提供服务。要创新境外消费模式下的跨境资金流动监管,适应国内居民国际化旅游、教育、医疗等服务消费的现实需要及国内企业技术研发、维修设计等业务需要,依托资金流信息监测管理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在最大限度便利个人及企业境外消费、投资等活动的同时,强化对不合理资金外流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要创新自然人移动模式下对人员资格的监管,在放开境外商务人员入境限制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境外人才单向认可制度,并强化对医生、教师、律师、会计及其他国内实行资质认证的行业领域的资格条件管理。
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贸易监管体制,重头戏是加快建立与高水平经贸规则接轨的服务业监管标准。例如,推进重点领域服务业管理标准与国际对接。对标欧盟、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旅游、教育、金融及商务服务业行业管理标准,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业管理标准体系。在海南率先实现对已在日本、美国和欧盟通过标准评估的药品与医疗器械,可自动获得认证。全面引入香港免税购物消费管理标准与服务体系,在品牌建设保护、免税商品质保、市场授权授牌、消费场所设计等方面强化互补合作,建立以消费者保护为核心的法治环境。
海南还可以推进服务贸易项下人才资格标准互认。例如,主动与国外教育和培训机构互商共议,就双方互相认证的问题达成共识,相互认可毕业文凭和专业技能证书,扫除认证障碍。加强同欧盟、日本、韩国等发达经济体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互认,加快开展服务贸易“经认证的经营者”试点,尽快实现人员等要素自由流动。以服务贸易为重点,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在旅游、健康、教育、金融、电商等领域加快探索推进服务认证活动。
未来几年,与打造重要开放门户相适应,海南将有条件加快面向东盟的跨境服务要素自由流动规则衔接。例如,逐步扩大免签范围,将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纳入免签国家范围,率先实现入境免签东盟国家全覆盖;探索开展职业技术移民积分制,设立综合的职业技能打分制度,不再单纯以学历或职称作为审核标准。探索在服务贸易企业跨境支付领域实行法人承诺制,推进银行真实性审核由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推广跨境人民币结算在RCEP区域内服务贸易中的使用,打造便捷的服务贸易支付通道;在个人跨境交易领域,进一步放开汇兑环节,满足居民跨境接受服务的用汇需求。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对监管体制创新提出新的要求。为此,要加快建立与服务要素自由流动相适应的监管体系。
一是要建立人员进出自由便利的监管体系。借鉴新加坡经验,完善中高层次人才工作签证制度。例如:对认定的高端专业人才或急需人才,对其个人及家属签发不少于5年的多次出入境有效签证及居留许可;对认定为中等技能人员和技师的,对其个人及家属签发不少于2年的多次出入境有效签证及居留许可。建立外国人入境免签动态调整机制,经第三方定期和不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免签国家范围。实行外籍劳务人员配额管理。例如,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人才及本岛中高端收入家庭需求,对菲佣等高技能外籍劳务人员实行配额管理制度,明确年度引进数量,避免对本地劳动力市场产生冲击。
二是要建立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的监管体系。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建立基于FT账户的跨境资金监管制度。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快建设国际能源、航运、大宗商品等要素交易平台的新形势,加快建立金融混业监管体制,建设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等审查机制。按照“最终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的目标要求,尽快建立以企业信用评级为基础的境外人民币债券发行办法。发挥中介组织在外债风险防控方面的重要作用,吸引集聚一批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积极发展发债代理业务。
三是要建立跨境数据有序流动的监管体系。在“一线”建立分类、分级、分流向的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放松互联网访问限制,实现跨境数据便利流动,实行入境信息内容分类审查制度,建立数据出境等级安全管理制度。在“二线”重点强化对自由贸易港流向内地的信息数据监管,积极推动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国际互认。要率先落实RCEP中电子商务的相关规则,探索同东南亚国家或地区签署数字领域的信任协定、认可服务经营商、争端解决机制协定等。探索与重要贸易伙伴通过双边、多边协议建立数据跨境流动认证等信任机制,打通数据跨境流动壁垒。积极参与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则的制定,建立数据确权、数据交易、数据安全和区块链金融的标准和规则,推动建立区域统一的数据流动规则。(作者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