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与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日前在京举行。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中促中心主任黎志明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
签约仪式后,双方进行了交流座谈。座谈中,王承杰表示,广大中小企业是国家经济体的基本细胞,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利用多元化争议解决方式帮助中小企业及时解决纠纷,是贸仲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黎志明表示,中小企业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在各类经济纠纷中常处于弱势。调解与仲裁因其高效、灵活、保密等优势,完美契合了中小企业的纠纷解决需求。此次与贸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希望能够借助贸仲的专业优势与平台作用,建立健全调仲对接机制,积极引导各中小企业市场主体通过仲裁、调解解决纠纷,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双方还就今后如何开展合作、具体落实调仲对接机制、创新纠纷解决方式等方面作了进一步交流和探讨。双方均表示,将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的安排,在未来的工作中相互支持、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双方的平台作用,共同携手,帮助广大中小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妥善解决商事纠纷,齐心协力为提升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为广大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