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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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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十三张反垄断罚单 互联网领域占多数

来源:中国贸易报  

1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官网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共计13件,涉及腾讯控股有限公司、哔哩哔哩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其中腾讯涉及9件,阿里巴巴涉及2件,哔哩哔哩和京东涉及1件。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中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琪告诉记者,上述案件均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对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企业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有数据显示,2021年反垄断局共计通报了118件“反垄断”行政处罚案件,几乎是2015年至2020年6年间通报的总和。而这些案件中,有93件属于“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的类别,涉及腾讯、阿里、字节跳动等多家互联网企业。去年公布的《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0)》中指出,互联网平台存在利用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实施垄断行为的风险。例如,互联网平台可能滥用其在数据、算法、技术和平台规则方面的优势实施“算法共谋”“大数据杀熟”。基于大数据和算法,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使用习惯等,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等行为,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王琪表示,互联网商业模式与传统商业模式不同,可以利用无穷大的规模效应和数据优势不断拓展多领域市场,从而更容易形成垄断格局。如果这些头部企业利用便利资源,无视法律法规,在拓展业务时过度膨胀,则会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最终伤害消费者权益,也弱化了中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已于去年完成了征求意见的环节,修正草案的处罚力度是现行反垄断法的6至10倍。经营者违反本法实施集中的,将被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而修正草案则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实施集中,且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则处以500万元以下罚款。上述条款一旦通过,将给企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产生更大的威慑力。

“在多起反垄断行政处罚案件中,均按顶格罚款50万元对互联网企业进行处罚,表明了执法机构的力度和决心。”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表示,反垄断执法机构应该做好对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件举报信息、立案信息、调查进展的披露,提高反垄断执法透明度,防范内幕交易,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合理预期。(钱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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