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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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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 耿晓倩 |
因涉嫌恶意申请注册“长津湖”商标,福建省厦门市两家公司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调查。经查,2021年1月,涉案公司委托一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7个“长津湖”商标,后该申请被驳回。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涉案网络公司大量申请注册“长津湖”为商标的行为,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此外,受委托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应当知道“长津湖”属于《商标法》规定的不得注册商标的情形,但仍然接受该委托代理。对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两家涉案公司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庞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