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对涉华聚酯短纤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报
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聚酯短纤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印尼财政部继续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措施实施以印尼财政部的征税公告为准。涉案产品为未经粗疏、精梳或其它纺前加工的聚酯纤维。
2009年4月20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聚酯短纤启动反倾销调查。2010年11月23日,印尼正式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中国大陆涉案产品的税率为0至11.94%。2019年8月19日,印尼第二次延长中国大陆、印度和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的有效期,中国大陆涉案产品的税率为0至16.10%,有效期至2022年8月18日。2021年8月6日,印度尼西亚对中国大陆、印度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聚酯短纤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