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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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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芳数字藏品引版权争议

来源:中国贸易报  

数字艺术品电商平台造梦时空Dreamtime(下称“造梦时空”)日前联合中国唱片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唱片”)上线了三款梅兰芳黑胶唱片数字藏品,发行的三款数字藏品均为梅兰芳先生京剧生涯中最经典的代表作,分别为《梅兰芳·洛神》《梅兰芳·杨贵妃》《梅兰芳·霸王别姬》。

然而发行第二天,数字藏品电商平台ibox却与造梦时空因梅兰芳黑胶音乐藏品的版权问题引发了纠纷。

据了解,ibox于今年4月初在其NFT(非同质化代币)平台上发行了由京剧“四大名旦”系列名曲制作而成的数字文化藏品,其中包括梅兰芳的《贵妃醉酒》和《霸王别姬》。并且,该平台上显示华韵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为独家授权人。

对此,造梦时空表示,该公司确已经拿到了中国唱片关于梅兰芳相关作品的授权,并已和中国唱片公司达成合作。

中国唱片方表示,早在1951年就出版了唱片《贵妃醉酒》和《洛神》集,1962年又出版了《霸王别姬》。此次授权给造梦时空的梅兰芳相关作品,均采录于中国唱片所拥有的最原始的金属模板,独一无二。

该事件暴露出数字藏品行业迅速发展下的知识产权隐患。“数字藏品通常指使用区块链技术获取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后,在区块链和数字藏品平台上发布的数字艺术作品。区块链技术并不直接创造艺术作品,但可以生成独一无二的标识,令数字藏品具备唯一性、真实性、可追溯性的附加价值。数字藏品非画作本身,藏品的区块链技术部分是否具备知识产权价值,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也给平台合规发展造成阻碍。”竞英知识产权公司流程管理负责人王赫旸告诉记者。

王赫旸表示,或许可以借鉴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胖虎打疫苗》案的处理方式对本案进行分析。今年4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官方披露,该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原告奇策公司经授权,享有漫画家马千里创作的“胖虎”系列数字藏品在全球范围内独占的著作权财产性权利及维权权利。奇策公司在杭州原与宙公司经营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发现平台用户铸造并发布了 “胖虎打疫苗” NFT,售价 899元。该NFT作品与马千里在微博发布的插图作品完全一致。奇策公司认为,杭州原与宙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奇策公司享有的著作权,遂就此情况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并要求杭州原与宙公司赔偿其损失10万元。

最终,法院认为,美术作品除具备一般作品的独创性和可复制性这两个基本属性外,还需具有一定的审美意义。只要创作者将其对美学的独特观点在物质载体之上以可视方式表现出来,符合最低限度创造性的要求,就可以构成美术作品。涉案作品《胖虎打疫苗》呈现作者的独特个体表达,体现了一定的艺术美感,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杭州互联网法院明确了数字藏品交易平台上传的图片构成美术作品的标准,以及NFT数字作品铸造、交易的法律性质等多个司法审查标准。虽然数字藏品宣称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对应特定的作品、艺术品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在保护其数字版权的基础上,实现真实可信的数字化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因此侵权诉求得到了认可。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盘和林对此表示,尽管当前国内平台大量使用相对自主可控的联盟链技术,但未来若大量作品申请‘上链’,平台未必有能力对所有作品侵权与否作出准确判定。

盘和林表示,境外NFT平台使用的区块链技术多为开放的“公有链”,具有更彻底的匿名性、去中性化、难以篡改特点,如果无人对“上链”作品来源和权属审核,侵权的数字藏品几乎不可能撤销或删除。

哈工大(深圳)区块链发展研究院数字经济研究员吴俊杰认为,数字藏品平台要制定对“上链”资产权属及来源审查的相关制度,包括权属审查的资料要求、审查标准、知识产权纠纷的投诉处理规则及投诉处理流程、知识产权保护的日常监测及处理机制等。(穆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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