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企业提升技术深度需建多方协同机制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周东洋
当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中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中国制造产业价值链与供应链中被赋予了“填空白”“补短板”的使命。近日,安永联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浙江大学国际校区隐形冠军国际研究中心组成“专精特新”联合课题研究组,共同发布《专精特新上市公司创新与发展报告(2022年)》(下称《报告》)。
《报告》将719家专精特新上市公司样本作为整体分别与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北交所的非专精特新企业进行比较,结果表明专精特新上市公司在盈利能力上具有较为良好的表现。这意味着从企业本身资质来看,专精特新上市公司在基本面上整体质量好于其他上市公司,正在逐步成为增强经济韧性的中坚力量。
但同时,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障碍。专家普遍表示,中小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常表现出成长乏力现象,一个重要原因是应用基础研究发展机制跟不上企业发展要求。一方面,我国尚未形成基础研究支撑体系,另一方面,我国也尚未形成成熟的产学研用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技术创新协作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尚不清晰,科技成果转化不畅。
《报告》称,专精特新企业整体呈现出在单一领域技术深度不足的情况。从719家专精特新上市公司的有效发明专利(授权)来看,只有8家公司有专利自引用行为,而以有效的发明专利(授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来看,在719家样本公司中仅有177家公司有专利自引用行为。专精特新企业整体呈现出的低自引率反映出企业在技术深度上存在的问题,在技术专业化和持续技术积累上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从企业申请专利的合作行为来看,《报告》显示,在719家专精特新上市公司中有119家企业有“产—产”模式合作行为、113家企业有“产—学研”模式合作行为,但仅有21家是以合作为主要的技术战略。
“专精特新”联合课题研究组称,专精特新企业往往需要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在这些尖端领域的探索中,企业开放式创新非常重要,可以有效促进探索式创新的突破。然而,采取合作战略的企业在专利质量和专利强度上的创新绩效表现都显著低于采取其他创新战略的企业。这表明,采取合作型战略的专精特新企业面临着创新质量不高、创新数量不足、成果转化困难、合作有效性不高等问题,技术合作战略有待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