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第A7版:代言工商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A7版            代言工商
 
今日关注

2022年11月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智能车企须关注标准必要专利技术问题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钱颜

“标准必要专利技术被认为是专利技术中最重要的技术,对于移动通信、智能网联汽车企业来说,其拥有的标准必要专利的数量与质量,往往与其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密切相关。”在日前举办的标准必要专利实务分析研讨活动上,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牧然表示,智能汽车企业需要关注该行业的标准必要专利技术新问题。

在孙牧然看来,未来的智能汽车行业在标准必要专利方面面临着三个问题:一是计价基础(最小收费单元),二是权利用尽,三是收费层级。

首先是计价基础问题。作为大众消费者,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大多为终端产品,例如手机、汽车等,但整个产业链是由多个层级的供应商、不同市场参与者组成的。

“产业链上游的标准必要专利权人需要将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给中下游进行实业制造的厂商,这些厂商将分别生产产品组件。以手机为例,有实现通信功能的基带芯片组件、有实现视频编码解码功能的视频芯片组件等。这些产品组件与终端产品价格差异很大,因此,以何种产品作为最小收费单元来计算许可费,是引发争议的焦点问题。”孙牧然介绍说,

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普遍认为,由于专利权人并不直接向产品组件生产商收费,因此产品组件的价格难以体现标准必要专利的技术价值,同时标准必要专利也不仅用于产品组件,产品整机也会运用这些技术,因此应当以整机为单位计算许可费率。但标准必要专利实施人则认为,在购买芯片等产品组件时,已经支付过相应的对价,采用整机来计算许可费有失公允。且终端产品的价格浮动也不一定与其使用的标准必要专利技术直接挂钩。

对于智能网联汽车来说,要实现网络互联,需要大量的工作单元组件,而工作单元组件与整车价格更为悬殊,因此,计价基础的争议在车联网时代更为突出。

据了解,此前诺基亚与戴姆勒就计价基础问题发生了纠纷,大陆集团作为戴姆勒汽车的通信组件供应商,主动在美国法院起诉诺基亚以及专利许可池Avanci,指控其违反了FRAND原则并涉嫌不正当竞争。在诉讼中,大陆集团披露了相关组件的价格,认为诺基亚和Avanci所要求的依据整车计算出的许可费用不符合相关法律框架的规定。这场持续数年的汽车领域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多方混战”,也引发出车联网行业关于权利用尽与收费层级的讨论。

其次是权利用尽问题。专利权用尽,也称专利权穷竭,是指对于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以其他方式合法投放市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他人在购买之后无须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即可使用、许诺销售、进口该产品。

孙牧然表示,在车联网行业的法律实践中,专利权用尽依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专利实施人利用专利产品去制造新产品的行为,是否属于权利用尽的规制范围,以及专利权人能否再向整车制造厂商收取许可费,目前司法上仍有争议。

最后是收费层级问题。孙牧然介绍说,世界上各个标准设定组织所要求的FRAND承诺,实质上是要求专利权人向所有希望获得许可的专利实施人给予许可,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人能否拒绝上层组件供应商提出的许可要求,实践中也有着不同观点。

“期待在未来的几年中,法院可以解决这些司法争议,共同构建良好的标准必要专利生态。”孙牧然表示,当前,需要企业在实践中注意,规避相关风险。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元西桥中国贸易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