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降纠纷增 建工企业须防范合同风险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穆青风
“2021年,建筑业利润总额增速和产值利润率创新低,当前建工企业面临着诸多困难、纠纷量逐渐增加。截至目前,上海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建设工程案件超过1100件,占总收案量的22%,争议金额近百亿元。”在日前举办的施工企业风险防范与化解研讨会上,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建设工程仲裁院院长秦玉秀表示,当前建工企业面临着较多的法律风险,需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化解纠纷的本领。
据秦玉秀介绍,当前上海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建设工程案件普遍存在以下情况:法律关系复杂,纠纷主体多;证据量大,事实查明难;案件审理周期长;调解数量少,多为裁决结案。
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秦玉秀建议企业提高合同风险管理等级。一是提高签约时的审核标准。审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真实存在;审查对方现有的、实际的、真正的经营情况;审查对方当事人是否取得了建筑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所要求的施工企业法人资质等级。二是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工程量条款进行约定,确认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是否科学,有关工程量的报告材料如何编写、提交、确认等内容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遇到超出设计范围、变更施工范围、返工等情况如何计算工程量是否有约定,工程量的核定期限是否细致、明确。
一旦出现纠纷,企业需要积极化解争议,解决风险。秦玉秀认为,企业需要坚持友好、互利、合作的原则,争取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则可以及时梳理证据、准备诉讼,以减少可能存在的损失。同时,及时复盘,建立企业风险提示制度。定期梳理国家的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国际管理规则和国际公约,行业协会组织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并安排所在地分公司和在建项目不定期收集和上报所在地的政策变化情况,通过规章制度信息系统滚动更新。
在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总经理陈孝凯看来,企业应该重点从企业、职能部门、项目三个层面,全方位梳理各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形成风险清单,重点梳理招投标、质量管理、违法分包、贪腐和商业贿赂、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知识产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确定其重大程度,前瞻性地做好风险防控措施研究。由内部三道防线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研判分析结果做好应对准备。也可以借助外部力量,通过外部审计、管理咨询和风险评价机构对企业自身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做好应对预案。
“建工企业应该根据合规要求,及时做好新的培训,不断增强全体员工的风险防控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同时,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根据项目点多线长、流动分散的客观情况,选聘、培养各层级专兼职相结合的管理队伍,形成分布广泛的管理团队,便于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秦玉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