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华铰链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报
土耳其贸易部近日发布第2023/1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铰链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对家具用铰链(不包括用于民用飞机和座位减震器的铰链)征收0.65美元/千克反倾销税,对不包括民用飞机用和运输车辆用的铰链、帽架、帽钩及托架等均征收1.3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2003年8月5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铰链启动反倾销调查。2004年2月7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10年7月20日和2016年12月21日,两次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1年12月17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51号公告,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该案启动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