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客户迟迟不提货不付尾款……
来源:中国贸易报
叮铃铃、叮铃铃……2022年3月,宁波某公司打来电话,向宁波市贸促会“贸法通”值班团队求助。
该公司员工描述说,他们公司与泰国某公司一直都互相信任,是多年的合作伙伴。双方虽然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但是常通过邮件和微信等方式下订单、沟通详细的业务细节。2021年9月,泰国某公司向该公司预订了女士挎包,并按照以往做法支付了两成定金。为保证按时交货,该公司立即着手安排采购、生产。但是生产完毕后,泰国某公司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迟迟不付尾款也不提货,导致货物长期积压在仓库里。双方对这批货物的处置一直不能达成共识,泰国客户的态度变得日益消极,消息回复迟缓。无奈之下,宁波某公司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贸法通”咨询、求助。
“贸法通”轮值人员根据宁波某公司的描述,及时提出建议:针对订单金额较大或者客户长久以来信誉较好的情况,如果泰国客户确实是资金紧张,那双方是否可以协商让客户分批付款、分批走货,以继续维系合作关系;如果泰国客户弃货风险大,可以正式发函给客户,函告他们若在限定期限内再不付款提货,将采取转卖、定金不予退还等措施。
“贸法通”轮值人员还宽慰企业,尽管双方之间未形成正式的书面合同,但是事实合同关系已成立,宁波某公司享有买卖合同关系下的一切救济权利,必要时宁波调解中心可以就本案进行调解、向对方发送履约敦促函。
“由于之前双方联系比较琐碎、不太正式,建议宁波某公司给泰国公司方面发一封正式函件,盖上公章,将有利证据列明,并介绍已采取的措施等。”轮值人员还建议,企业今后应完善争端解决条款,视情况根据境内外客户的不同特质选择适用诉讼、仲裁或调解的处理方式。
根据咨询建议,宁波某公司向泰国客户发了一封正式函件,陈述己方态度和对双方的影响,同时告知对方,宁波调解中心愿意适时受理此案。此封函件发送不久,就得到了泰国客户的迅速回应,双方重启针对此笔货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以及部分仓储费用的协商谈判。宁波某公司由此得到了比较满意的处理结果。
“这个案子的成功解决,是多方有利因素共同促成的。”宁波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张雨田说,“其一,宁波某公司及时处理该案件,没有一直拖延。其二,宁波某公司和泰国某公司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后者比较配合。其三,我们提出的建议发挥了较好的效果。”案子成功解决后,宁波某公司送来一面锦旗,表达他们对宁波市贸促会和“贸法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