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诉奥克斯侵害商业秘密 索赔近亿元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钱颜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日前刊登了珠海格力电器起诉奥克斯空调、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等的裁判文书。公告内容显示,原告格力电器诉求7名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永久删除载有原告商业秘密的电子数据,以及空调器产品、模具、技术图纸等,并且索赔9900万元。
资料显示,7名被告中,除奥克斯空调外,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为奥克斯旗下控股子公司,而古汤汤、吴庆壮、黄家柏等5名自然人均曾发明过空调相关专利,并登记在奥克斯名下。
康云知识产权公司综合部主任程远告诉《中国贸易报》记者,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于格力这一行业领军企业来说,商业秘密的泄露造成的损失是严重的,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还可能导致经济损失和声誉受损。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要求对方转移专利权?程远介绍,根据法律规定,技术秘密权利人以侵害技术秘密作为请求权基础,主张有关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归其所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专利文件是否披露了或者专利技术方案是否使用了该技术秘密,以及技术秘密是否构成专利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如果技术秘密确为专利文件所披露或者专利技术方案所使用,且其构成专利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则技术秘密权利人对有关专利申请或者专利享有相应权利。程远表示,“从格力提出的赔偿和转移专利权的诉求来看,奥克斯的空调器产品、模具、技术图纸等很可能侵犯了格力的知识产权。”
据了解,这并非格力与奥克斯第一次因知识产权纠纷对簿公堂。早在2015年,格力就将奥克斯告上法庭,理由是奥克斯涉嫌侵犯3项格力实用新型专利,要求奥克斯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该案以格力胜诉告终,奥克斯赔偿格力经济损失230万元。
2020年5月,另一起格力诉奥克斯侵犯专利权案尘埃落定,法院判决奥克斯赔偿4000万元。这起案件被广东法院网列为“2019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之一。
今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空调之间关于压缩机专利侵权的5起纠纷案件。
除了知识产权纠纷不断外,“挖人大战”也是两大空调巨头纠纷不断的导火索之一。有消息称,自2010年以来,奥克斯从格力挖走了300多名研发、质检等部门的核心骨干人员。董明珠曾在2019年格力电器临时股东大会上称,奥克斯“天天挖人、挖专利”“偷我们的技术”。此次涉案人员之一古汤汤,就曾在格力电器的研发部门任职,后成为奥克斯空调家电事业部副总裁。
程远表示,公司核心成员跳槽是公司商业秘密侵权的重灾区,尤其在技术壁垒比较高的行业,这种现象屡禁不止。人员变动无可厚非,但恶意挖人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也会扰乱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国内过去发生的商业秘密侵权诉讼案中,商业秘密侵权案件赔偿金额最高可超1亿元。情节严重的,相关负责人还须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企业应重视“挖人”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侵权问题。对于格力这样的龙头企业来说,建议优化内部商业秘密管理机制,将公司商业秘密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与员工签订相对应的竞业禁止协议。并给予一定保密费用,鼓励涉密人员按约定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