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体育仲裁 护航体育赛事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法耀大运”国际体育赛事法律事务主题沙龙活动第三期日前举办。
贸仲仲裁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卢松从体育纠纷入手,阐述了体育纠纷产生的原因、类型和特点。针对体育纠纷的特点,他介绍了国际体育仲裁院的概况、管辖与程序。他还讨论了中国体育仲裁的发展,并结合新《体育法》修订的具体条文,进一步肯定了新《体育法》修订对中国体育仲裁事业的积极作用与深远意义。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黄勇以“借鉴国际体育仲裁规则,建设成都世界赛事名城”为主题,结合国际相关体育赛事合同和国际体育仲裁院的仲裁规则,分析了成都相关国际赛事合同协议对争议解决的约定,并从成都国际赛事合同的仲裁内容中延伸探讨了国际体育仲裁院的仲裁范围。
在沙龙的讨论环节中,贸仲仲裁员张萌结合其在体育产业与经济贸易纠纷解决方面的经验,分析了商事仲裁和调解在体育相关争议解决中的作用。她表示,体育相关争议是个庞大的体系,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途径相结合能够更好、更高效地解决体育相关争议。
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黄志华表示,中国的体育仲裁事业正在蓬勃发展,他通过对比新《体育法》关于中国体育仲裁的相关规定与国际通行制度,进一步提出中国体育仲裁制度与规则已经制定,需共同努力去贯彻与落实。
成都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介绍了《体育法》的立法历程。他表示,体育仲裁的立法走过了一段漫长的路,新《体育法》为体育仲裁制度奠定了基础,中国体育仲裁将逐步发展与完善,与国际接轨。
成都市律师协会理事唐海涛从体育仲裁的机制与人才角度进行了分享。他表示,中国体育仲裁中的仲裁规则解读、专业仲裁员发展、仲裁裁决执行、体育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等具体实施问题仍需要各界继续努力并加以完善。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