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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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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对部分无人机 实施临时出口管制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近日宣布关于对部分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临时管制的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决定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

公告显示,此次受到出口管制的主要为续航大于等于30分钟,且空机重量大于4千克或起飞重量大于7千克,并且配备有超标高功率无线电、有抛投功能的载荷或者自带抛投器、红外相机、多光谱相机等其中一项相关功能的无人机产品。

根据公告研判,此次的限制主要针对一些军用,以及特定行业应用(警用、测绘等)的带有特定功能的无人机,普通民用类型的无人机受影响较小。

具体来说,无人机按照用途划分,可分为军用无人机和民用无人机。

其中,民用无人机可分为工业级无人机和消费级无人机,工业级无人机可在气象、监测、农用、通信、治安管理等多个领域应用,消费无人机主要用于航拍等娱乐消费领域。

据了解,大疆创新作为国内民用无人机龙头厂商,除了诸多消费机无人机之外,此前也有诸多面向行业应用(比如植保、测绘无人机)的续航大于等于30分钟、空机重量大于4千克或起飞重量大于7千克,并且配备有红外相机/多光谱相机等相关功能的无人机产品。因此,大疆创新的部分行业应用产品出口可能也将受到影响。

(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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