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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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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直播带货中IP侵权行为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钱颜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意见》。《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知识产权执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其中提到,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严厉查处网络销售、直播带货中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意见》主要目标在于,到2025年知识产权全链条执法机制更加完善,网络环境下执法办案难题得到有效破解,知识产权执法的法治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商标、专利等领域侵权假冒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社会监督协调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基本建成。

为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严厉查处网络销售、直播带货中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落实“通知—删除—公示”责任。与此同时,加强外商投资领域和老字号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解决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加大对假冒仿冒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恶意抢注商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互联网时代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北京凯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莹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令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出链条化、体系化的特征,手段更新加快、执法难度增加,且涉及制造、销售等多个环节。在直播带货领域,这种新型网络售假违法犯罪手段更加突出。哪怕是百万、千万粉丝的大主播,也曾因为售假问题翻过车,直播售假增加了消费者分辨真伪的难度,给直播电商行业正常秩序带来冲击。

在重点产品方面,《意见》强调,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食品、药品、农资、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和侵权假冒多发的服饰箱包等日用消费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聚焦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手工艺品等,加大对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围绕举办国际性、全国性的重要展会及体育、文化活动等,加强官方标志和特殊标志执法。

“服装、食品、酒水类产品,是不法分子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销售假货的重灾区。”张莹表示,这类产品具有科技含量低、社会需求大等特点,非常适合利用直播带货方式销售。不法分子在推销产品时,往往采取“原厂尾单”“独家货源”“内部渠道”等话术,刺激消费者迅速下单,但由于售后保障不足,消费者买到假货后经常出现投诉无门的情况。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通过“直播”“侵权”等关键词检索,发现消费者针对电商直播平台的投诉已达万余条,涉及虚假宣传、售卖盗版产品、诱导下单等多方面问题,其中不乏对大品牌、大主播直播间的投诉。

《意见》还提出,加强与行业协会及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的沟通联系,发挥其对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及公共服务作用,为执法办案提供必要支持。健全知识产权权利人联系名录,发挥权利人在侵权调查、商品鉴别、信息溯源中的作用。

“随着我国法律在直播带货领域的进一步完善,主播在直播卖货时,对产品质量也负有审核义务。如果主播推荐的商品是假冒伪劣产品,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的,很有可能须承担连带责任。”张莹表示,建议发挥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和协调管理作用,提升电商从业者的法律意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引导并帮助权利人积极维权,共同维护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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