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商标保护的主要路径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曲虹
法国作为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其法律体系存在着私法与公法之分的法律分类传统。法国一般会将相关的诸多法律规定纳入到统一的法典之中。著名的1804民法典就集中规定了法国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关内容。商法典集中了法国商事法律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则收录在知识产权法典之中。
法国负责商标的注册和管理的政府机构是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是由法国经济财政部管理的公共机构,总部位于巴黎,且在布列塔尼等12个地区设有办公室。凭借法国海关提供的服务,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在打击侵权假冒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中国一样,法国对商标的保护采取的是“注册原则”,只有注册商标才能享有商标权。但未经注册的商标如未违法绝对条款,可以使用。符合一定条件的未注册驰名商标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保护。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在法国保护商标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方式是在当地申请商标注册。
在法国想获得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商标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点是显著性,即该商标能够起到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作用,第二点是可用性,即该商标不能摹仿和复制他人在先权利。
任何想获得商标权利的公司和个人都可以向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直接提交申请。从2017年10月16日起,注册申请只能借助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提供的简单快捷的工具,通过在线方式提交。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可提供在线帮助,保证付费安全。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将于6周内,在其工业产权公报上公开申请。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例如标志是否可用、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是否交费等,商标申请可能被驳回或被要求修正。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商标申请,审查员仅仅审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是否包含不得作为商标的名称或标记,而不对在先权利冲突进行检索。如果商标不存在禁注的情况,商标将被公告。
注册商标所有人或在先申请或享有优先权日的申请人,以及驰名商标所有人在商标申请于工业产权公报上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可对商标的授予提出异议。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知识产权法典中规定,持有在先注册商标5年以上的所有人必须在商标申请人提出请求的情况下证明在先商标正在用于或在过去5年已经用于商标申请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
在保证注册主义的前提下,为避免注册主义带来的问题和弊端,法国商标授权确权制度采用5年不使用撤销制度,即如果商标连续5年未使用,则该商标可被撤销。法国的注册商标同样有无效和撤销制度。商标的无效宣告请求和撤销请求可向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提出。但其他民事诉讼和与商标有关的请求只能向法院提出。
法国知识产权法典中所称的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其所有人事先授权或允许,占有、复制、模仿、摘除或替换商标等侵犯商标所有人权利,或者销售、进口带有假冒商标的产品的行为。
对于未经权利人或其继承人事先授权,使用标志、类似标志或相同名称,贴在相似或相同产品上的行为,可能会引起民事侵权责任。民事诉讼由商标所有人或经所有人同意的被许可人提起。如果在发出正式通知后,所有人未在合理时间内行使该权利,则独占使用权的受益人可提起侵权诉讼。
作为注册制的国家,申请商标注册是在法国获得商标保护的主要措施。同时,商标注册也是所有人对他人商标采取措施的权利基础。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异议、无效等程序对侵犯自己商标权利的商标采取行动,也可通过侵权诉讼、海关扣留等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作为欧盟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国市场潜力巨大,中国和法国之间的合作也是十分密切。中国企业在有意于开拓法国市场之时就应当考虑在当地取得商标注册,并通过各种可能的途径为自己的商标提供全方位的保护。
(作者单位: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