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起仲裁案件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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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 高志霞 |
“仲裁作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环节,在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每一起仲裁案件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说,近年来,贸仲仲裁案件受案量、标的额均名列国际仲裁机构前列,当事人国籍覆盖152个国家和地区,仲裁裁决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承认和执行,铸就了中国仲裁的国际公信力、影响力和竞争力。
根据《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2—2023)》,就受案量而言,2022年贸仲受理案件达4086件,受案量实现近3年连续增长。
相比之下,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伦敦国际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等受理案件数量有所下降。如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2022年共受理357个案件,同比减少23.88%。
“这表明贸仲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影响力和代表性进一步扩大,且未来有望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杜焕芳教授说。
报告显示,就争议金额而言,贸仲受理仲裁案件涉案标的额再破千亿元大关,达人民币1269亿元,而且连续5年破千亿元,同比增长2.99%。其中标的额过亿元的大标的额案件数量尤为突出,共计188件,其中10亿元以上案件17件,同比增长6%。
与之对比,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伦敦国际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受案标的总额均有所下降。在杜焕芳看来,受案标的额的大幅增长亦从侧面反映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不仅在案件处理数量方面逐步增多,案件处理质量也稳步提高,服务质量与业务水平不断得到当事人的认可。
报告称,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类型依然复杂多样。以贸仲为例,涉及争议案件量最多的仍是建筑工程纠纷、国际货物贸易纠纷、机电设备纠纷、股权投资和股权转让纠纷等传统的纠纷类型。但是,随着环境保护理念的加强和数字经济的发展,自然资源、互联网、文娱产业、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纠纷案件数量也在逐步增多。
杜焕芳分析说,就国际化程度而言,我国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影响力逐渐扩大。贸仲作为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一面旗帜,已被越来越多的国际商事争议当事人所认可。除此之外,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与世界范围内的国际争议解决机构和组织建立了紧密的机制化联系,且积极参与制定国际仲裁领域的国际规则,构筑合作桥梁,展现我国仲裁机构在国际仲裁交流合作中的影响力和新担当。
《报告》是贸仲自2015年决定开展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系列研究项目以来的第九次年度报告,也是国内有关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年度总结的引领成果。本年度报告委托中国人民大学组成课题组编写,课题组主要成员包括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高等院校、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在全面分析2022年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案件数据和2022年至2023年6月中国仲裁法治实践发展的基础上,年度报告同步跟踪国内外商事仲裁理论研究动态,持续探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所涉法律问题,研析凝练国际商事仲裁规则发展趋势,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