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华苯胺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报
印度商工部近日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苯胺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裁定倾销和损害情况的变化并不具有持久性,如果撤销或修改现行的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进口对国内产业的损害很可能会再次发生或加剧,因此,建议维持2021年1月20日原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措施不变。
2020年1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苯胺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6月12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2020年7月29日,印度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报,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1年1月29日。2021年1月20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21年2月19日,印度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报,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正式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36.90美元/公吨至121.79美元/公吨。措施自2020年7月29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