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发布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细则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近日,山东烟台市商务局和烟台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烟台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同一展览最高可获300万元资金支持。
《细则》显示,资金支持内容主要用于三个方面,具体为引进和举办符合烟台市产业发展的会展项目,争办国际级或国家级大型会展活动,强化会展品牌建设;培育会展市场主体和专业人才,发展会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会展产业创新发展;其他有利于会展产业发展的事项。支持对象包括会展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会展机构与相关会展企业、引进机构或个人、高等院校等。
引进展览项目,展览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由国际权威机构、国家部委或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举办的专业展览项目,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支持50万元,每增加5000平方米支持25万元,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300万元等。新培育举办的有关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专业展览项目,展览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支持25万元。
《细则》将于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陆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