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第A6版:法律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A6版            法律
 
今日关注

2024年4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技术驱动知识产权业务与时俱进

来源:中国贸易报  

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产业创新的核心动力,不断催生着新产业、新模式和新业态。“然而,我们要实现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的转变,中间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知识产权的管理与运营。” 国家知识产权局运促司服务业发展和监管处处长饶波华在港专公司成立40周年暨国际知识产权服务研讨会专题研讨环节上说。

饶波华表示,知识产权不仅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保护伞,更是实现创新价值转化的桥梁。尽管近年来有关知识产权转化的政策陆续出台,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着“不敢转、不会转、不愿转”的诸多问题。对此,他表示,需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从而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我国的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聚焦“新科技与新技术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这一话题,研讨嘉宾探讨了近段时期科技行业的热点。其中,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出现就为知识产权行业的发展增添了新的变量。“人工智能赋能知识产权行业,例如提高代理人或律师的工作效率。然而,我们也必须正视它所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表示,人工智能模型的训练需要大量数据支持,这往往涉及著作权问题。此外,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也引发了关于机器能否成为权利主体的讨论。尽管机器在知识产权创造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其本身并不具备法律上的主体资格。这就需要寻找新的法律解释和解决方案。

“面对挑战,我们应该以开放和包容的态度来迎接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尽量主动拥抱人工智能,将其融入到工作和研究当中去。与此同时,也要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张平说。

研讨会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国斌从《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角度对人工智能进行分析。他表示,在研究人工智能技术的合理使用问题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点:一是要看使用行为是否对社会有利,是否制造了新的社会福利。目前来看,人工智能技术已经为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和效益;二是如果按照产权规则来对待这一行为,则能否通过市场完成产权交易;三是要考虑认定合理使用后,是否会对著作权人的激励产生实质性影响。虽然人工智能会对著作权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但并没有证据表明这种影响会对整个创作者群体造成毁灭性打击。

“在权衡利弊后,我们认为在特定情况下,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构成合理使用。”崔国斌表示,还可以通过其他手段来平衡著作权人、AI开发者和用户之间的利益,例如,建立一种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西门子医疗中国知识产权部总监柏亚军介绍了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在西门子医疗产品中的应用。他表示,人工智能可有效提高诊疗效率,优化医疗设备间的互动,助力全临床流程,减少医生常规操作,并辅助关键决策。“同时,人工智能应用也涉及伦理,最终诊断仍需医生判断。因此,应用人工智能也需谨慎,要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他说。

北京国专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洋表示,在专利申请与审查领域,AI大模型技术的应用正迅猛发展。过去20年间,相关专利申请数量激增,表明技术进步的显著态势。国内外在生成式大模型技术上均有所突破,专利申请与审查领域正成为其应用最广泛、最深入的场景。大模型擅长处理自然语言,而专利申请与审查的核心正是围绕专利文本展开,因此二者结合具有天然优势。虽然AI应用也面临数据风险、算力限制和信息安全等问题,但总体来说AI在专利申请与审查领域的应用前景仍然广阔。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元西桥中国贸易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