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制度型开放以吸引高质量外资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李迎春 高淑君
目前,外商直接投资全球表现普遍疲软,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2023年全球范围内的外国直接投资规模为1.3万亿美元,同比下降2%。受增长前景乏力、贸易和地缘紧张、工业政策调整和供应链重塑等因素影响,2024年国际投资环境仍将充满挑战。尽管如此,中国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跨国企业在华投资信心和决心没有变。近日,世界知名管理咨询公司科尔尼发布2024年全球外商直接投资信心指数报告,将中国的排名由去年的第7位上调至第3位,在新兴市场专项排名中位居榜首。
一是政策支持做“加法”。我国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施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和相关配套法规,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提升了外资企业在华投资兴业信心。日前,中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口岸增加至37个、72/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国家已扩展至54国等一系列举措,均释放出鲜明信号:中国扩大制度型开放步履不停,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负面清单做“减法”。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发布我国首张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经过7次修订,条目由190条压减至全国版31条、自贸试验区版27条,实现了金融业条目清零、自贸试验区版制造业条目清零、外商投资管理由审批制到备案制的重大转变。2021年,在海南推出首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今年,实施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首次在全国对跨境服务贸易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现了服务贸易管理由正面清单承诺向负面清单管理的转变。这充分表明了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决心,也体现了我国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方向。
三是重点领域做“除法”。我国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北京、深圳等8地开展第二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在北京、上海等4地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允许北京、上海、广东等自由贸易试验区选择若干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在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领域进行扩大开放试点,支持北京、天津、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地试点探索形成可自由流动的一般数据清单,建设服务平台,提供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服务,在南宁、青岛、昆明、海口增设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着力破除跨境资金、增值电信、医疗、数据跨境流动等壁垒。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未来我国仍要扩大制度型开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吸引高质量外资。
一是持续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引导吸引高质量外资。修订出台2024年全国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清零”要求。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等高能级平台先行先试、示范引领作用,在外资企业重点关注的数字产品、增值电信、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领域开展对外开放试点,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同时,尽快推出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更多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
二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持续强化服务保障。全面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破除各类不合理限制,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一视同仁支持内外资企业参与大规模设备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府采购、招投标、投资等,全面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让外商共享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投资红利、转型红利和市场红利。畅通外资企业诉求反映和解决渠道,及时宣讲政策、听取诉求、回应关切,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
三是释放创新要素潜力,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人员往来方面,不断扩大免签“朋友圈”,全面落实便利外籍人员来华5项措施,放宽商务人员及随行配偶和家属临时入境签证有效期至2年,持续优化外籍人才在华工作生活、入出境、停居留、永久居留等政策环境。数据流动方面,促进外资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数据跨境安全有序传输,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支持方面,深化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探索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开展银行保险、债券基金等领域业务,加强绿色融资、担保交易、电子支付等领域监管,推动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增量扩面。(作者单位: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