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对外文化贸易 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李林 刘志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文化繁荣,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文化贸易是国际文化交流的“纽带”,在传播国家文化、助力文化外交的同时,也为经济发展增动能、增效益,成为国际竞争的新重点。
文化贸易包括文化产品贸易和文化服务贸易两大类。从全世界范围看,发达经济体的文化贸易发展水平较高。以创意经济中的文化创意产品及文化创意服务为例,2022年,全球文化创意服务及产品出口额分别为1.38万亿美元、7129亿美元,发达经济体分别占据了全球80%、41%的份额。
近年来,我国在文化强国战略引领下,文化贸易产业的发展环境趋优、主体趋强,贸易额稳中有升,贸易伙伴更加多元。文化产品贸易方面,2023年进出口总额1619.4亿美元,继续呈现波动上升态势,其中出口1445.89亿美元,进口173.51亿美元,顺差明显。文化服务贸易方面,2009年至2021年,全国文化服务进出口规模由177亿美元增长至1244亿美元,出口年均增长 17%,进口年均增长18%。总体看,我国对外文化贸易的发展成绩可圈可点,但总体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高质量发展还面临阶段性问题。
贸易结构有待优化。文化产品可分为核心层与相关层。核心层的贸易产品主要有视听产品等直接传播文化的产品,此类产品附加值高,与知识产权结合紧密;相关层则是服务于文化的外围产品,如玩具、乐器等。目前,核心层产品占比仅为31%,且主要为工艺品等间接文化传播产品。低附加值、低知识产权含量的文化产品在国际文化贸易竞争中处于劣势。
发展政策有待优化。2022年,商务部等2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整体助力文化贸易发展。但同时政策体系有待完善,鲜有专项的外向型文化产业支持政策。省级层面,对文化贸易的政策支持主要是依附于大类政策的细化条款,缺少促进文化贸易发展的专业化、系统化政策。
产业支撑力度有待加强。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处于快速扩张阶段,但由于发展起步晚,文化产业链还需进一步完善,存在内容制作关键环节发展落后、各个环节衔接不畅等问题,且网游动漫、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创意设计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较为滞后。
体制机制建设有待加强。文化贸易及文化产业发展涉及部门较多,但部门间协同性不强,未能形成有效的体制机制。文化产业中的龙头企业有待培育,尤其是缺乏具有行业主导权的“文化航母”,难以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和国际化水平的提升。
预计未来,全球文化贸易的竞争将更激烈,需要多措并举。
首先,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为文化贸易“强内力”。谋划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加大对文化产品价值链高端环节的投入,构建产业集群。推进影视演艺、时尚消费、图书出版等产业集群的建设设计,实现产品的差异化,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在影视动漫、创意设计、新媒体等产业领域,打造中国元素鲜明的现代文化产品,增强国际竞争力。以“互联网+文化”改造提升影视制作、工艺美术等传统产业,数字赋能延伸旅游演艺、休闲度假、建筑博览、工业遗产等产业链条。
其次,聚焦优化体制机制,为文化贸易“注活力”。一是各相关部门和地区要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推进文化建设工作,形成助力文化贸易发展大格局。二是要完善海外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对当地文化市场的调查,抓住海外文化市场投资机遇,针对性地引导文化企业“走出去”。三是要完善文化贸易政策体系,探索出台推动文化贸易发展的专项政策文件,构建良好产业发展环境。
最后,打造重点合作平台,为文化贸易“聚合力”。注重文化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放大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承载力。依托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搭建从中华文化IP研发到产品标准化、品牌孵化、供应链支撑、市场推广为一体的全服务链条,将传统文化融入贸易产品及服务,向世界讲好“中国文化故事”。依托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行动,挖掘国家特色文化资源,高质量举办有较强影响力的文化贸易促进活动,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新渠道。
(本文系山东省社科联2023年文旅融合发展提档升级研究专项课题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2023-WLZ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