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对热轧钢板作出反规避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报
泰国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钢板反倾销案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在不影响产品的基本特性或性能情况下,通过掺杂合金而改变产品成分,存在规避行为,决定扩大涉案产品的征税范围。涉及17家中国企业,具体如下: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燕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钢铁有限公司、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轧钢有限公司、日钢营口中板有限公司、河北燕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