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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聚焦高质量发展 优化创新服务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钱颜

为更好发挥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作用,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的支撑保障,回应创新主体对专利审查授权确权的合理诉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正式发布《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是该办法自2017年8月1日施行以来的一次系统性优化,标志着我国专利优先审查工作将从“加速通道”向“质量筛选器”转型,助力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

据了解,现行《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在优化审查资源配置、服务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四五”期间,我国已开展三种专利申请优先审查72万余件,一批高质量创新成果通过这一渠道获得了及时有效的保护。但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质生产力培育等新形势对专利优先审查的精准度、便利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修订现行办法成为必然。

此次修订围绕四大总体思路展开:一是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适应性完善准入条件,突出支撑国家需求;二是完善全链条运行管理机制,强化精准服务保障;三是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与创新主体期盼;四是及时将实践中运行良好、各方认识较为一致的经验做法上升为规定。

记者对比现行版本发现,《草案》在具体内容上呈现多项重要调整:将发明专利优先审查门槛前移,明确要求申请需“处于实质审查阶段且未作出首次处理”,避免审查流程重复“插队”;重构适用条件,将具体列举的八大产业调整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或者涉及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与国家战略的绑定;新增代理机构信用门槛,要求服务优先审查的代理机构“信用良好、业务和服务水平较高”;建立优先审查数量动态分配机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各地工作情况统筹调控名额;增设廉政条款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请求人或代理机构,一年内不予受理其优先审查请求。此外,《草案》还优化了审查时限计算方式,将发明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期限从2个月缩短至1个月。

“《草案》对适用条件的调整,体现了鲜明的政策导向。删除具体产业列举、采用概括性表述,既保留了政策的灵活性,又能更好地适配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需求,让优先审查真正服务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新质生产力培育。”北京凯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莹告诉记者,对企业而言,此次修订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答复期限的缩短、申请门槛的提高,要求企业必须提前布局专利优先审查工作,建立更完善的专利管理机制。同时,精准化的优先审查服务能让企业核心技术更快获得授权保护,缩短技术转化周期,增强市场竞争力。尤其是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能有效净化申请环境,让真正专注创新的企业获得更有力的政策支持。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的修订与公开征求意见,是我国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完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提升审查效率与质量,为创新主体提供更精准、更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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